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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慕看電影:從電影《正發生》看女性墮胎處境

|安妮:「有一天我會想要小孩,但不是用整個人生來換」|

《正發生》這部電影特別的地方在於,它沒有過多的台詞或針鋒相對的橋段,以近乎第一視角以及特寫的鏡頭語言,讓觀眾去感同身受一位沒有預料會懷孕的女性,在 12 週內尋求墮胎協助,卻發生一連串事與願違故事。例如,看著鏡中懷孕的自己,產生厭惡情緒、每個月焦急等待內褲底下的那抹紅,又或是求助婦產科,醫生卻開給她安胎藥等等。深刻描繪出與當時社會價值觀站在對立面的女性,是如何被這些「孤獨」所「懲罰」,一切都是這麼地難,這麼地令人感到無助。

 

|《正發生》在談論怎樣的內容呢?|

2021 年,法國電影《正發生》奪下威尼斯影展的金獅最佳影片。這是一部談論 60 年代的法國,一位年輕女大學生不小心懷孕,用盡一切方法想要墮胎的故事。主角安妮是一名天資聰穎、才華洋溢的文學生,她對未來有無限的憧憬,想要成為一名富有聲譽的作家。然而在那個不管墮胎或幫助過墮胎的人都會被判刑的年代下,一旦懷孕了就只能步入家庭,成為家庭主婦。不小心懷孕的安妮,面對日益漸大的孕肚,她必須與時間賽跑,儘管親友都離她遠去,她都必須終止妊娠,重拾她的人生。

電影情節中種種社會對墮胎女性的漠視,反觀現今,非本意懷孕的女性困境似乎也「正發生」在世界各地。不管去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半世紀前的「羅訴韋德案」[備1],或是網路上常常熱議「胚胎是否等同生命」的話題,都反映出對女性身體的控制與束縛。

 

|台灣的《優生保健法》將進行修正|

讓我們進一步拉回台灣社會,台灣於 1985 年頒布《優生保健法》,根據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限制在胎兒發育健全的條件下,女性須在懷孕 24 週內進行人工流產。另外,除非女性或配偶患有遺傳性或精神疾病、遭強暴、性侵而受孕,或是懷孕及生產會危及生命,否則選擇人工流產,需要配偶同意。

隨著性別意識的進步以及各界專家人士的倡議,2020 年,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一則「已婚女子捍衛自己的權益」的提議,向政府提出廢除「已婚婦女墮胎與否需要配偶同意」的法律,在十天內便獲得近 7500 個附議。對此,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將進行《優生保健法》修法,將歧視化意味的《優生保健法》(「優生」一詞隱含歧視身心障礙或遺傳疾病之意)改為《生育保健法》,同時未來已婚婦女進行人工流產時不再經過配偶同意。期望透過法律的變革,給予女性生育權利更多的空間;讓墮胎單純成為一種「選擇」,而非與「私生活不檢點」、「自私」等標籤掛鉤。

 

[備1]

羅訴韋德案:1973 年美國最高法院宣佈禁止墮胎的州刑法為違憲。最高法院認為,只有為了挽救母親生命而進行的墮胎才能免除刑事責任。婦女選擇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決定墮胎的權利並不是絕對的,各州在保護懷孕婦女的健康與潛在的人類生命方面具有法律上的利益。

 

[參考資料]

董容慈(2021 年 3 月 2 日)。〈【P觀點】子宮保衛戰》人工流產取消配偶同意權在吵什麼?〉,《公視新聞網》。